維修服務條款及細則
• 條款及細則
1. 保用期內,三星電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星」或「本維修中心」)為三星香港市場產品依本維修服務條款及細則及其他有關產品保用條款及細則提供免費維修。
2. 保用期內,若違反任何維修服務條款及細則,產品均不在保用範圍之內,本維修中心將按故障情況報價或不進行維修。用戶自行維修產品、產品主機或配件入水、人為損壞、未依說明書使用產品及將產品改版均被視為違反維修服務條款及細則。
3. 所有水貨 (即平行進口貨品)、保用期外或任何保用標貼損毀之產品及在違反維修服務條款及細則的情況下,除所需之零件費用外,用戶需先付服務費(此費用並不予發還)。正式報價將會由本維修中心叧行致電或以電郵通知作實。所有收費均須以現金或信用咭支付。
4. 產品必須在指定供應零售商及經銷商****購買及用戶必須出示有效銷售發票正本(發票必須清楚顯示購買之店舖的名稱、購買日期、發票編號、產品型號、機身編號 (只適用於手機)、產品價格並蓋上公司印章;手寫發票必須附上機盒內的型號編碼或序號貼紙。) 方可享用產品保用服務。
5. 未能出示有效銷售發票正本之產品只作非保用處理。
6. 經本維修中心維修後的產品將就更換零件提供於完成維修後一個月免費保用服務(只限於同一故障且非人為故障)。
7. 所更換零件恕不退回。
8. 本維修中心不負責保管用戶的所有產品配件(包括但不限於螢幕保護貼、電池、SIM卡及SD卡)。
9. 如因聯絡不到用戶所造成的延誤,本維修中心概不負責,敬請用戶提供有效之聯絡電話或電郵地址。用戶若於提交產品作維修後一星期仍没有接獲通知,請致電本維修中心查詢。
10. 用戶需在本維修中心通知取機日期開始計三個月內取回產品,否則用戶產品如有損壞、遺失等情況,本維修中心概不負責。如用戶六個月內還未取回產品,則本維修中心有權自行處理該產品而不作事前通知及任何賠償。
11. 請妥善保管維修單據,憑單取機,若被他人冒領,本維修中心概不負責。如未能提供該單據,本維修中心有權拒絶退還產品。
12. 對於有隱藏故障的產品在檢查及維修報價後如用戶要求退回產品,本維修中心不一定能恢復原有故障狀況(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外型、功能和最初程度之故障)。
13. 如本維修中心在維修非保用產品期間發現用戶違反任何維修服務條款及細則 (包括但不限於自行維修、產品主機或配件入水、人為損壞),本維修中心有權取消定額維俢報價,並按故障情況重新報價。
14. 本維修中心有權拒絶發出任何書面或口頭之維修報告或產品損毀情況。
15. 本維修中心的維修服務只適用於硬件。除另有規定外,配件如耳機、接駁電線、雷射光碟等將不包括在維修服務內。
16. 電子產品(包括但不限於手機、相機、MP3機、手提電腦和流動平板)所有內存資料有可能於維修後遺失或刪除。內存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電話簿、短訊、多媒體訊息、相片、下載鈴聲、日程表、記事薄。用戶在將產品送修前,請自行及自費(如適用的話)預先製作一份獨立的資料複本,並取消任何保安密碼。用戶同意和明白在維修期間,產品上的所有資料都有可能會被刪除或改動,用戶對此不會異議。對於儲存在產品上的任何資料發生遺失、改動、刪除或無法存取的問題,本維修中心概不負責,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17. 本維修中心不會保證任何產品在維俢後不會出現作業中斷或作業錯誤的問題,也沒有確保任何產品在所有的作業環境下都能得到支援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與所有軟硬體及其將來版本的相容性問題,用戶對此明白並且不會異議。
18. 有限保用並不包括非三星之硬件、軟件及配件。
19. 三星擁有對上述的條款及細則之最終裁決權及解釋權。
20. 英文版本與中文版本倘出現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21.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上述條款及細則的權利。請瀏覽三星官方網頁查看最新產品保用資料及其他適用條款: http://www.samsung.com/hk/support/warran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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